探索科学基础、实践能力和人文素养融合发展的人才培养新模式。设计新的人才培养逻辑。
建立“通识教育+学科基础+专业教育+自主课程”人才培养新方案,毕业最低学分设定为160学分(建筑学和城乡规划专业为200学分)。新方案从2015级学生开始实施。
集中力量建设一批通识教育核心课程。通识教育目标和课程体系由学校制定,培养方案由二级学院负责制定。
统筹通识教育和专业教育,增加培养方案的弹性和灵活性,提高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选择权。
明确专业培养目标和毕业能力要求,科学设定学生学业成效考核指标。
支持各类人才培养试点项目和人才培养特区建设,推行学业指导和全员导师制。
以2011学院(书院制)为试点,实施拔尖人才培养计划,推进协同育人。
探索工程教育人才培养的有效途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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